江城派出所破获贩卖毒品案,7名涉毒犯罪嫌疑人落网!
毒品 摧残个人 祸及家庭 危害社会
近期,浦北县公安局江城派出所民警循线追踪、重拳出击,全力推进岁末年初打击突出犯罪攻坚战,12月14日,在相关部门的协助下,江城派出所民警成功抓获涉毒犯罪嫌疑人7名,有力打击了涉毒违法犯罪活动的嚣张气焰。
近日,江城派出所民警对在工作中掌握的涉毒线索展开侦查。通过线索摸排,初步掌握了宋某有贩卖毒品的重大嫌疑的相关情况。掌握这一情况后,局领导高度重视,迅速组织警力开展调查研判、缜密侦查。
经过大量的侦查工作,民警准确掌握了犯罪嫌疑人宋某等人的、活动轨迹。12月14日,收网时机成熟,办案民警兵分多路进行蹲守抓捕,成功将涉嫌贩毒嫌疑人宋某、黄某、许某、高某、宁某、梁某等7人抓获归案。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宋某、黄某等人对贩卖毒品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警方普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四十七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第三百五十四条: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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