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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北县人民政府关于 高考期间对学校周边环境进监督管理的通告 为给我县今年高考备考工作营造良好的环境,确保高考工作顺利进行,现就加强学校周边环境监督管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监督管理时间
5月20日至6月8日。
二、监督管理控制范围
(一)文昌公园、财政局广场、滨水公园及张黄世聪广场范围内暂停一切有音响的活动,如跳广场舞等。
(二)浦北中学、浦北中学初中部、浦北二中、金浦中学、张黄中学、寨圩中学等学校门口200米范围内禁止投送学生快递、流动商贩摆摊设点。
(三)浦北中学、浦北中学初中部、浦北二中、金浦中学、张黄中学、寨圩中学附近的大排档、居民区,禁止酒客划拳猜码或发出扰民的声音;附近商铺禁止使用音响进行商业宣传或高声叫卖。
(四)凡通过浦北中学、浦北中学初中部、浦北二中、金浦中学、张黄中学、寨圩中学附近路段的车辆减速慢行,禁止鸣笛或播放商业宣传广告。
(五)浦北县第一幼儿园上课时间暂时停止使用音响。
(六)浦北中学、浦北中学初中部、金浦中学附近的建筑工地或房屋装修施工现场暂停进行打桩、混凝土搅拌、金属木料切割、室内外装修等高噪音或高粉尘施工作业,所有泥头车要按规定转运,低速绕行。
(七)寨圩中学门口中华大道的道路维修工程暂停。
(八)在6月7日、8日高考考试期间(上午9:00-11:30, 下午15:00-17:00),以浦北中学、浦北中学初中部、金浦中学、浦北二中为中心,距校园1.5公里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此外,烟花爆竹禁止和限制燃放按浦政通[2018] 51号文件执行。
(九)各小区居民在小区内,禁止在午休晚休时间高声喧哗,大声播放音响或电视,以及发出其他扰民噪音。
三、6月7日、8日端午节期间,江城、小江街道办事处要制定责任到人的烟花爆竹管控工作方案,各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要在各小区门口或村中张贴通告,上门到户宣传,加强巡查,督促居民严格执行禁放烟花爆竹规定。5月20日至6月8日,生态环境、公安、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要按照国家环境噪音有关标准对辖区娱乐场所、企业环境噪音开展排查整治,对各类环境噪音源进行严格控制。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进行处理。
(来源:浦北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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