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北县检察院依法对叶某鹏、叶某苋、叶某丰3人涉恶案提起公诉 日前,被告人叶某鹏涉嫌抢劫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叶某苋涉嫌抢劫罪、寻衅滋事罪,叶某丰涉嫌抢劫罪一案,由浦北县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叶某鹏、叶某苋、叶某丰三人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叶某鹏等三人。浦北县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叶某鹏作为恶势力犯罪的首要分子,多次分别纠集被告人叶某苋、叶某丰等人,以暴力、威胁的方法,持械抢劫他人财物,三被告人应当以抢劫罪追究刑事责任。被告人叶某鹏、叶某苋无事生非、逞强耍横,结伙持枪及其它凶器随意殴打他人,致两人轻伤,情节恶劣,两被告人应当以寻衅滋事罪追究刑事责任。被告人叶某鹏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结伙以暴力、威胁的方法强行索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应当以敲诈勒索罪追究刑事责任。被告人叶某鹏、叶某苋在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应当数罪并罚。 (来源:浦北检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