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北同城网网友: 您好!您于2018年6月26日向在浦北同城网发贴反映“北通镇那新社屋塘村有处房子建在田边,农田耕地也能建房?”的事项,根据你提供的线索, 我局已派员会同北通镇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工作人员实地调查, 现将调查和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你反映 “北通镇那新社屋塘村有处房子建在田边”的情况基本属实。经核查,北通镇那新村委会社屋塘村位于村路边的土地有人擅自占用水田回填土并建设房屋。现已建好一间水泥砖铁皮瓦盖顶房屋,用地面积515.87平方米,建设占地面积74.16平方米,当事人为社屋塘村陈某某。我局已通知北通镇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工作人员已到现场制止,北通镇人民政府已多次向当事人下达《责令限期改正违法行为(拆除违法建筑)通知书》,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的行为,该案件已交由北通镇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立案调查,并依法作出处理。 为了更及时有效打击土地、矿产违法行为,如发现非法采砂或其他土地、矿产违法行为,敬请直接拨打我局国土资源违法线索举报电话12336或8317515。感谢你对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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