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正能量 发表于 2024-8-29 08:46

广西壮族自治区浦北县人民法院执行悬赏公告

   关于申请执行人李琴申请执行被执行人宁天广、陆贞余、宁哲毅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浦北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桂0722民初1816号民事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被执行人逃避执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等相关规定,本院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被执行人基本信息:
   1.被执行人:宁哲毅,男,1988年9月28日出生,汉族,住广西浦北县小江镇文山社区居委会长塘村29号,公民身份证号码:450722198809284615。
   2.被执行人:宁天广,男,1961年9月28日出生,汉族,住广西浦北县小江镇文山社区居委会长塘村29号,公民身份证号码:452826196109284618。
   3.被执行人:陆贞余,女,1959年4月7日出生,汉族,住广西浦北县小江镇文山社区居委会长塘村29号,公民身份证号码:452826195904074623。
   现根据申请执行人李琴的申请,本院受理社会公众对上述被执行人的财产及线索举报。凡向本院提供有效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掌握的线索)被本院实际有效控制的,申请执行人将对举报人予以奖励人民币1000元;或实际执行到位的,申请执行人将对举报人予以奖励人民币2000元。两个以上(含两个)举报人举报同一线索的,悬赏金由先举报一方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方共同获得,自由分配。本院郑重承诺:对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的举报人予以严格保密。悬赏举报电话:0777—8311827,联系人:李法官。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八日
来源:浦北法院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广西壮族自治区浦北县人民法院执行悬赏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