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浦北一名男子因涉嫌容留他人吸毒被判刑11个月,处罚3000元
毒品是“高压线” 千万不可触碰!而且,容留他人吸毒也是犯罪!广西浦北县的一名男子因涉嫌容留他人吸毒被判刑11个月,处罚3000元! 阿大,广西浦北县人,因涉嫌容留他人吸毒,于2018年5月2日被刑事拘留,同年6月5日被执行逮捕。2018年4月19日早上及下午阿大容留老乡老乌等人吸食毒品海洛因;次日早上7点多左右马6、老乌在阿大居住处因为无聊犯了毒瘾,其三人分别凑了30、40、80元后,阿大就自己开摩托车上合浦堂排村找七奶购买了150元,约0.2克毒品海洛因。9点左右阿大回到租住的房子,三人一起在房间内吸食毒品海洛因。
11点左右,马6离开出租屋后被公安人员查获;当日13点左右,阿六来到出租屋与老乌一起在房间内吸食毒品海洛因并向阿大支付了30元。根据向马6查明的情况,阿大、老乌、阿六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并缴获用于吸毒的工具。经检测,被告人阿大及马6、老乌、阿六的吗啡检测结果均呈阳性。
根据被告人阿大交代,毒品是四个人凑钱买的,而且四人是老乡,所以无偿提供场所供他们吸食毒品,并多次在出租房内吸食毒品。
归案后,被告人阿大如实供述自己罪行。法院认为,被告人阿大容留他人吸毒,其行为已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作为一名合法公民我们不仅要远离毒品还要禁止提供场所容留他人吸毒!禁毒从你我做起
提供场所也是违法行为{:1_1:} 别以为自己不吸毒就没有事儿了 一看就是在外地的浦北人做妖 真丢浦北人的脸面 可怕啊,远离毒品 真怕吸毒的那些人! 为什么世界上要有吸毒这种东西 水玲珑 发表于 2019-6-12 16:38
提供场所也是违法行为
都是些什么朋友啊?猪朋狗友 远离这些吧,真爱生命 收留别人有要坐牢这么久 鱼越龙门 发表于 2019-6-12 17:45
收留别人有要坐牢这么久
不要随便触碰法律! 水玲珑 发表于 2019-6-12 16:38
提供场所也是违法行为
近朱者赤近墨者黑{:1_6:} 才罚3000块,太少了 还敢留这些人在家里,太恐怖了 远离还来不及,还留 广平 发表于 2019-6-12 17:58
远离还来不及,还留
一大扫把打出去 草莓牛奶糖 发表于 2019-6-12 16:46
为什么世界上要有吸毒这种东西
如果没有该多好 嚯嚯,看你还敢容留不 在里面好好反思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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