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旺汪汪 发表于 2019-1-14 08:33

波子汽水 发表于 2019-1-13 10:50
大人就没事吗

有什么证据说是人家肉丸引起的?就凭你的一句话谁信?

地球三圈 发表于 2019-1-14 08:39

福旺汪汪 发表于 2019-1-14 08:33
有什么证据说是人家肉丸引起的?就凭你的一句话谁信?

孩子就只吃了 肉丸而已?

浦北县食品药品监管局 发表于 2019-1-18 09:30

                  关于浦北同城网“疑似交易市场卖肉丸致使小女孩食物
                        中毒,投诉无果后商家仍继续售卖”的回复

尊敬的网友:
一直来,我局心系群众的食品安全。自1月14日发现浦北同城网关于“疑似交易市场卖肉丸致使小女孩食物中毒,投诉无果后商家仍继续售卖”的网贴后,当天我局立即组织执法人员进行核查。现回复如下:
1、该摊位经营者承认网帖所说的肉丸是该摊位售卖出的。
2.执法人员在该摊位现场检查发现该案台上摆放有鲜湿米粉,热狗、豆腐子、金针菇、香菇小贡丸(肉丸)等食品。
3.现场检查该摊位销售有投诉人投诉的香菇小贡丸(肉丸)散装0.85kg和规格2.5kg有2包,生产地址:广西灵山县十里工业区加工贸易工业园C号,生产日期2019年1月4日,保质期12个月,并能提供供货商的《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和该批次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单。经现场核查没有发现该摊位经营过期的香菇小贡丸(肉丸)。
4.执法人员现场对投诉人投诉的这种香菇小贡丸(肉丸)进行抽样送检。
执法人员当场对摊位负责人和工作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并责令该饼家立即自查自纠,确保食品卫生、干净、安全。
感谢广大网友监督投诉,今后也可以拨打电话12331进行投诉,并请消费者购买食品药品时要注意索证索票,以便我局更好进一步处置网络舆情或处理赔偿等问题。


                                          浦北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9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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