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皇山的一棵草 发表于 2018-10-17 10:34

环保局原出纳石某俊涉嫌挪用公款数额较大案一审判决有期徒刑一年


       浦北县环境保护局原出纳石某俊涉嫌挪用公款一案,由浦北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浦北县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石某俊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应当以挪用公款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日前,浦北县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判决,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予以支持,判决被告人石某俊有期徒刑一年。

(来源:浦北县检察院)

da浦浦北北 发表于 2018-10-17 10:36

公款退回去了吗?

靓姨姨联盟 发表于 2018-10-17 10:46

才坐牢一年

沙屎小屁孩 发表于 2018-10-17 10:49

da浦浦北北 发表于 2018-10-17 10:36
公款退回去了吗?

可能都挥霍完了

好耍来了 发表于 2018-10-17 11:11

这个都见说了好久了

大街小街小江街 发表于 2018-10-17 11:12

好耍来了 发表于 2018-10-17 11:11
这个都见说了好久了

一审二审....好多流程

西瓜太郎 发表于 2018-10-17 15:25

贪污,才做一年牢

宝盖头 发表于 2018-10-17 15:26

挪用了多少钱

白水清淡 发表于 2018-10-17 15:27

宝盖头 发表于 2018-10-17 15:26
挪用了多少钱

据说数额巨大

小猪佩奇 发表于 2018-10-17 15:28

抓到了,就好好反省吧

波子汽水 发表于 2018-10-17 16:57

这个人出来前途也是荒废了

草莓牛奶糖 发表于 2018-10-17 17:02

一般出纳有问题的话,会计也有问题吧

狗剩同学 发表于 2018-10-17 17:08

为什么才判一年,算是挺严重了吧

草莓牛奶糖 发表于 2018-10-18 17:07

较大是多大,多少钱公布出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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