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北阳光 发表于 2018-7-21 08:24

首例!浦北不起诉宣布教育仪式,让未成年人改过自我感受检察温度

      “谢谢检察官作出不起诉处理,让我获得改过自新的机会,今后我一定自律自爱,做一名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少年!”7月20日,在浦北县检察院举行的未成年人不起诉宣布教育仪式上,被不起诉人钟某某向检察官鞠躬道谢。
   钟某某今年才17岁,是浦北县泉水镇人。在2017年12月底,钟某某因一时贪念,潜入同村钟某甲家中,将钟某甲和包某某房间内的两台手机偷走,涉案两台手机鉴定共价值人民币2367元。
   今年7月13日,钟某某被公安机将移送浦北县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官在仔细审核证据材料后发现,钟某某为了非法占有他人的手机,入户窃取,其行为已经构成盗窃罪。但案发后,钟某某在父亲的陪同下主动到派出所投案,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行为,真诚悔罪。同时主动向被害人赔礼道歉并赔偿了手机的损失,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被害人也希望对钟某某从轻处罚。

   检察官考虑到钟某某符合我国法律规定的不起诉条件,且其作为未成年人身心尚未发育健全、认知水平存在偏差,不起诉更有利于钟某某回归社会,达到教育、感化、挽救的目的。因此,检察官决定启动不起诉程序,给钟某某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依法对其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
   今年7月20日,检察官依法对钟某某进行不起诉决定宣告,阐明其触犯的法律以及作出不起诉的根据和理由。此外,检察官还根据其法律意识淡薄,价值观、金钱观偏离等特点,邀请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对钟某某共同开展训诫教育,保障钟某某真正认识到错误,悔罪服法。钟某某在接受教育后,也再次表示今后一定谨记检察官的教诲,遵纪守法。


       此次不起诉宣布训诫教育,深入贯彻了“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理念,通过教育仪式让涉罪未成年人感受到法律的庄严、不可侵犯,同时也让其在检察官的谆谆教诲中感受到关心和温暖,促使其真心悔过、重归社会。
(来源:浦北检察)

黑漆漆 发表于 2018-7-21 08:31

希望少年真的认识到自己错误,能改过自我

金浦一哥 发表于 2018-7-21 09:22

感觉未成年人有“特权”。。。。

龙门阿妹 发表于 2018-7-21 09:36

金浦一哥 发表于 2018-7-21 09:22
感觉未成年人有“特权”。。。。

感化教育,一辈子这么长,还是要给他们机会的

回忆是错 发表于 2018-7-21 10:05

偷两台手机都已经法院宣传教育了,那那些偷狗的,**瓶车的,偷钱包的,偷苦老百姓农作物的,偷人的,那些要蹲班房了吧?

地球三圈 发表于 2018-7-21 11:04

要是大人偷两台手机呢?怎么判?

雅雅 发表于 2018-7-21 14:48

偷东西还可以谅解,如果是杀人,强奸之类的 我看就算了,一定要严惩,不要以为是未成年就可以做

小龙12 发表于 2018-7-22 08:50

虽说是不起诉,这也成了一辈子的污点了

符立锦 发表于 2018-7-22 16:17

这是未成年人?

泉水清澈 发表于 2018-7-23 08:58

符立锦 发表于 2018-7-22 16:17
这是未成年人?

没到18岁的就是未成年

pch1990 发表于 2018-7-23 20:51

犯的错误不严重的应该给个机会,神仙都有错时,希望能改过自新。

符立锦 发表于 2018-7-25 17:37

那要是16,17岁杀人放火,也可以教育教育就行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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