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临时接电费退费的公告
关于临时接电费退费的公告尊敬的用电客户:根据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关于取消临时接电费和明确自备电厂有关收费政策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17〕1895号)要求,供电部门现正在组织清退已收取的临时接电费,部分已向我局缴纳临时接电费但未办理清退手续的客户(包括已收取但未到合同约定退还时间的临时接电费),请于2018年7月30日前携带申请退费报告(单位用户须加盖公章)、缴费收据原件(如收据遗失的需开具遗失证明,单位用户须加盖公章)、身份证原件、银行卡原件到所在地营业厅办理退费手续。详询当地营业厅。钦州浦北供电局市场营销部:0777-8338913钦州浦北供电局小江供电所:0777-8365150钦州浦北供电局张黄供电所:0777-8638275钦州浦北供电局寨圩供电所:0777-8769296钦州浦北供电局北通供电所:0777-8581665钦州浦北供电局福旺供电所:0777-8829676特此公告 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钦州浦北供电局 2018年7月10日这么好!有钱退?哎,不过不关我的事 {:1_1:}收钱永远找到我,退钱永远没我份 我想问,收据遗失的如何证明?
思怡思睿 发表于 2018-7-17 18:46
我想问,收据遗失的如何证明?
人家后台能查到吗? 还有电费可以退,这么好?! mong 发表于 2018-7-17 17:00
这么好!有钱退?哎,不过不关我的事
可能关你家里人的事或者亲戚呢,知道比较好,不然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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