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色大脸猫 发表于 2017-12-30 09:54

贪图便利非法排放污染物被依法行政拘留,爱护浦北环境,人人有责

近日,浦北县公安局生态安全警察大队成功查处一起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非法排放污染物环保案件,这是浦北县公安局生态安全警察大队成立之后受理的又一起破坏生态环境污染案件。目前,违法嫌疑人易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执行行政拘留。

2017年12月25日,浦北县公安局生态安全警察大队受理一起由浦北县环境保护局移交的案件线索。在实地走访调查中,民警了解到,近日某药厂请易某清理药厂3个废糖胶池。在掌握案件线索后,民警迅速组织开展调查取证工作,经过现场勘验以及对涉案人员进行询问,很快认定易某存在私自排放废弃污染物的违法事实。

原来,易某因贪图便利,擅自将其吸污罐车抽出的糖胶废液运至浦北县木麻根工业园区荣和路旁的雨水管网清污井进行非法排放。由于废糖胶比较稠,清污井水少流动慢,导致连续十多天都有黑色污水流至小溪及周边河道。

易某采用罐车转移污水逃避监管违法排放污染物的行为已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二条第四款“严禁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禁止私设暗管或者采取其他规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的规定。某药企明知易某没有处理工业废水的能力资质,还是以规避监管的方式把废糖胶随意交给易某处理,某药厂和易某应共同承担责任。下一步,等待易某和相关企业的将是法律的严惩。12月27日,违法嫌疑人易某被浦北县生态安全警察大队依法执行行政拘留。

       浦北县公安局生态安全警察大队提醒:爱护环境,人人有责。任何破坏浦北县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都会受到生态安全警察的严厉打击。


(来源:浦北县公安局)

HIDI 发表于 2017-12-30 10:01

破坏环境是大罪!!

彬子 发表于 2017-12-30 11:00

爱护环境,人人有责!

KKJ 发表于 2017-12-30 15:59

HIDI 发表于 2017-12-30 10:01
破坏环境是大罪!!

爱护环境,人人有责

风雨交加 发表于 2017-12-30 16:00

HIDI 发表于 2017-12-30 10:01
破坏环境是大罪!!

浦北公安杠杠的

梦中情人 发表于 2017-12-30 16:01

彬子 发表于 2017-12-30 11:00
爱护环境,人人有责!

少一点污染,多一份安全

你我约定 发表于 2017-12-30 16:04

HIDI 发表于 2017-12-30 10:01
破坏环境是大罪!!

杜绝污染,给生命多一份保障

方向感 发表于 2017-12-30 16:07

彬子 发表于 2017-12-30 11:00
爱护环境,人人有责!

就应该多抓这种违法犯罪的人,还市民一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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